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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

发布时间: 2021-04-22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全文发布。《纲要》把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相关内容设立三个专节进行阐述,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为推动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把握自治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关键契机,积极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十四五”规划建议和“十四五”规划。

在妇女发展方面,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生育关怀、法律援助,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在儿童发展方面,强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等。

在家庭建设方面,强调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加大对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单亲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救助服务,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传承良好家风家训等。

下一步,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将主动对接自治区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密切跟进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推动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相关目标任务、重点项目、政策措施,以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重要指标等纳入相关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