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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5-05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1994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保护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工作委员会合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遵照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妇联。主任由自治区副主席赵志宏担任;副主任由经大平、武功、胡达古拉、范游恺、陈耀荣、娜仁兼任,办公室规格为副处级,1997提升为正处级。基本职能是:

  1、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研究和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影响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妇女儿童开创良好的社会环境。

  3、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和性别意识进入决策主流。

  4、指导、督促和检查评估各盟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成员单位的工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