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内蒙古妇女网!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11-04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0日至5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对自治区妇联党组开展了巡视。2021年6月21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向自治区妇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自治区妇联党组自觉从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巡视整改,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强化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迅速行动、统筹部署。召开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后,自治区妇联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及时成立自治区妇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抓好整改落实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以扎实举措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党组书记、主席胡达古拉强调要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政治意义和政治分量,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党组和党员干部政治上合不合格、对党忠诚与否的重要契机,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认真对照第八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系统谋划整改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为推进整改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高位推动、形成合力。党组书记、主席胡达古拉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整改期间,先后主持召开7次党组会,6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方案或整改事项,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各分管负责同志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把整改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深化改革,融入队伍建设,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任务落实。机关各部室、所属事业单位研究细化各整改方案,建立分台,实行挂账销号,确保整改措施可操作、可执行、可检查、可评估,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增强实效。巡视整改方案印发后,妇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机关各部室、所属事业单位以问题整改带动工作提升,立足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主动围绕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谋划工作,将立行立改与举一反三相结合,不断优化工作理念、着力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充实完善了从严管党治党、强化政治建设、加强意识形态管理方面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重要决策有弱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不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全面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充实学习内容,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安排》。二是加强研讨交流,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讲座,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党组成员带领党支部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三是增加理论中心组研讨交流次数,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集中整改期间,累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党组中心组开展研讨3次;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所属党支部党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开展研讨13次,围绕党内法规、“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等内容开展研讨8次。四是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集体学习,带头强化自学、带头研讨发言,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一是按照全国妇联《“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总体要求,制定《自治区妇联关于〈全国妇联“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妇联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聚焦切实增强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研究出台《自治区妇联执委中非专职妇女工作者沟通联系机制》、《自治区妇联兼职副主席轮值细则》、《自治区妇联干部下基层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制度》、《自治区妇联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等制度,破除妇联事业在理念、机制、运行等方面的发展瓶颈,为我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动力、增强活力。三是召开自治区妇联常委(扩大)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全国妇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对中国妇女十二大明确的目标任务、全国妇联年度工作要点加强跟进督导,听取盟市妇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情况及妇联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情况汇报。

针对落实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敏锐:一是制定《自治区妇联党组工作规则》,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重大事项,纳入妇联党组重要议事内容。二是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辅导讲座和“时代青年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演讲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加大寻找“民族团结最美家庭”力度,与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开展全区首届“最美消防指战员家庭”推荐评选活动中,把“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评选条件,要求评选的10户最美家庭中至少有1户民族团结最美家庭。在妇女儿童公园宣传展版、内蒙古电视台开心点点栏目、北疆女声等平台宣传包括民族团结家庭在内的家庭家风故事。四是在“全区妇联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暨维权能力建设提升培训班”上为与会基层妇干、社会组织负责人解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五是在新“两纲”编制中增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六是在内蒙古妇女儿童公园举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雕塑揭幕仪式,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基地和家庭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在北疆布丝瑰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巾帼手工就业基地”揭牌仪式。

2.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有偏差。

针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思路不开阔:一是研究出台《关于2021年“布丝瑰”就业行动计划新发展阶段规划》暨十四五时期“北疆布丝瑰就业行动”发展规划。二是持续实施“北疆布丝瑰就业行动”,举办“乡村振兴,巾帼有我——内蒙古十二盟市巾帼助农网络展销创业公益行动”,持续通过直播带货方式,帮助脱贫地区妇女拓宽农牧产品和手工艺品销售渠道,线上组织妇女电商直播技能培训1800余人次。三是举办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班和女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共2000多人参训,160余家企业提供5000余个就业岗位,2500余名毕业生参加招聘会。四是制定印发《北疆布丝瑰项目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对项目执行工作推进进行周汇报。五是实施女性素质提升行动,开展手工盘口技能、羊绒刺绣手工艺技能订单式培训4期。

针对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不充分:一是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媒体联络和宣传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自治区妇联媒体联络和宣传机制,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络沟通,及时对妇联工作新要求、新任务进行宣传报道,推动妇联组织影响力有效提升。二是制定《内蒙古妇女网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对各网上宣传阵地加强监管,督促各平台及时、高质开展宣传。三是严格落实三审四校两读制度和新媒体发稿管理办法,把好《内蒙古妇女》杂志和新媒体平台的内容质量关。在“北疆女声”微信公众平台上加挂《内蒙古妇女》杂志电子版链接,扩大其影响力。四是在北疆女声开设“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专题,对2016年至2020年受表彰的全国和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先进事迹进行全覆盖式宣传,并在自治区妇联所属各媒体平台,及各盟市妇联官方微信上全部加挂宣传链接。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人物宣传力度的通知》,督促各盟市妇联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六是加大对都贵玛、白晶莹等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在“北疆女声”微信公众号开设“内蒙古自治区女性榜样力量”专题,所属各新媒体平台加挂链接,合力宣传,扩大影响力。七是编印《2020年度媒体看妇联》宣传册,加入典型宣传链接,持续开展宣传。

针对落实“两纲”目标任务不扎实:一是将“加大对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力度”等内容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二是强化与公安厅、检察院、法院等妇女儿童维权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向成员单位发出《关于加大对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的函》,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六部法律法规,动员成员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合力,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三是部署各盟市妇联对“儿童之家”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有关单位“儿童之家”发现问题进行通报,下发加强儿童之家管理的通知。

针对维护基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到位:一是向基层延伸,深入宣传法治“七进”活动,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55场,直接受益人数6935人。二是向群众贴近,通过“蒲公英”妇女儿童维权项目开展法治教育,举办法治宣传、家庭教育、心理健康讲座等154场,直接受益人数12940人。三是扩大网上宣传覆盖面,在各类培训授课中加入普法宣传内容,利用“北疆女声”微信公众号、“北疆父母学堂”和《内蒙古妇女》杂志等媒体,线上线下妇女群众普法宣传覆盖率达43.2%。

针对联系基层妇女指导服务不广泛:一是制定《自治区妇联执委中非专职妇女工作者沟通联系机制》和《自治区妇联干部下基层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制度》,对相关执委联系服务妇女出安排。修改完善《基层妇联执委履职管理工作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方式、任务和要求,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工作。二是制定完善了《加强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工作目标、组建原则、职责与主要任务和组建方式及工作要求等,指导各盟市妇联推动组织网络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媒体行业及广场文化团队等新群体拓展。在广场舞女性中组建妇联组织130个。筹建内蒙古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支持成立内蒙古女医师协会。三是在《自治区妇联关于〈全国妇联“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壮大团体会员队伍方面的有关要求,并进行了总体部署。完善对接团体会员工作台账,掌握和调度团体会员工作情况。四是支持团体会员发挥优势,团体会员推荐的3户家庭入选“最美家庭”,指导成立内蒙古巾帼志愿服务协会,组建内蒙古巾帼志愿服务协会领导机构。

3.落实群团改革要求有短板。

针对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不完善:一是发出提醒函,就未召开妇女代表大会事宜进行了提醒,督促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指导盟市妇联推动开发区妇联建设,在女性社会组织、新领域、高校等女性相对集中的地方,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妇女组织。全区27个盟市开发区已全部建妇联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妇女工作者。在《自治区妇联关于〈全国妇联“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的实施方案》中对拓展各盟市开发区及高校妇联工作覆盖作出部署。二是制定《地方妇联组织和基层妇联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对到届未换届的市、县两级妇联进行月调度,压实盟市妇联责任,督促到届盟市、旗县妇联及时换届。三是在《自治区妇联关于〈全国妇联“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的实施方案》中明确不断完善妇联干部和执委素质提升机制,对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和“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作出部署。四是制定自治区妇联执委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对培训内容、对象及措施和要求作出明确部署。五是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妇联对基层妇联执委的示范培训。

针对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制定《自治区妇联兼职副主席轮值细则》,对轮值工作原则、职责、工作安排作出了细化。二是在《自治区妇联关于〈全国妇联“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的实施方案》中对执委作用发挥有关工作进行总体部署。三是制定《自治区妇联执委中非专职妇女工作者沟通联系机制》,确定了执委对接部门,进行了分组分团,并对妇联执委联系妇女群众工作方法作出安排。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缺失。

针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制定了意识形态相关制度。三是印发《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妇联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妇联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更新调整,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严格:一是召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及班子成员深刻查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进行对照检查。二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各支部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台账,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进行报告。党组专题听取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报告。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充分

5.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针对履行职责有差距: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自治区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二是党组成员分别参加所在分管部室组织生活会,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三是制定《自治区妇联机关日常谈心谈话制度》,规定谈话范围和内容。四是党组与新提任的处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针对制度建设有短板:一是制定《自治区妇联党组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党务公开内容,报自治区党委备案并印发执行。二是在内蒙古妇女网上设置“党务公开”栏目,并依照自治区妇联党务公开目录将相关内容在栏目下公开。已公开“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个人”及“年度预算决算”13项内容。针对风险防控有弱项:一是研究制定《2021年度自治区妇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坚持将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齐推进。二是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室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

6.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

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二是各支部建立整改台账进行认真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不扎实

7.领导班子建设不到位。

针对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及时:一是制定印发《自治区妇联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及议事决策程序。二是党组研究2021年度审计反馈意见,将反馈意见通报各事业单位,督促做好整改。三是党组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情况汇报。

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各党组成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对上一轮巡视后未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原因,切实提高了狠抓整改落实、提高整改成效的思想认识。

8.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不规范。

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一是推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充分考虑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来源经历等情况,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忠诚,提升能力素质,持续改进作风,激励担当作为,通过加强学习、实践锻炼、动态管理、科学考核等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培养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撑得起、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确保自治区妇联干部队伍使用上有梯队,选择上有空间。

9.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欠缺: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党组成员对机关和基层党组织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党组成员对分管部室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党支部关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指导。

针对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一是研究制定《自治区妇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把党建工作作为述职重要内容。二是各党组成员对分管部室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提出要求。

针对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一是各支部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学习,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抓好各项工作。二是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建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研究制定《自治区妇联创建“最强党支部方案》,要求各支部创建并开展相关工作。

10.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主动。

针对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履职能力不强: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安排,进一步完善《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将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任务清单加入学习内容。二是各支部对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印发的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任务清单,及时对党内法规进行学习。

(四)落实巡视、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有欠缺,推进整改不主动

1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针对2016年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后未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对会员单位发挥作用缺乏研究推动和指导”问题整改不彻底: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反思上轮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二是在《自治区妇联关于〈全国妇联“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的实施方案》中指出壮大团体会员队伍、加强联系方面的有关要求,并进行总体部署。完善对接团体会员工作台账,掌握和调度团体会员工作情况。各团体会员围绕建党百年主题开展朗诵、书画展、歌舞演出、培训等活动。召开自治区妇联常委扩大会议及举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专题培训班,15个团体会员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培训。各部室加强与团体会员的联系,促进会员发挥作用。

三、持续用力,抓好整改成效巩固提升

自治区妇联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自治区妇联党组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巩固,以巡视整改的成效,推动新时代妇联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落实政治要求,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自治区妇联党组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推进工作的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任务,深入抓好成果巩固。对出台的制度机制,要抓好执行落实。对尚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关注难点堵点,及时督促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任务。配合做好整改结果评估,确保每一项整改成果者经得起历史和时间检验,能够长久见效。

 (二)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发挥党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以整改促工作提升,推动新时代妇联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落实《“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职责,汇聚巾帼力量,团结引领全区各族妇女在新征程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71-6930891;邮政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财信大厦2楼,邮编:010098;电子邮箱:f1@nmww.gov.cn。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1年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