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家认为,“爱告状” 是孩子在幼儿期的常见特征,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现象会自然减少以至消失。
“爱告状”既是孩子在幼儿期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未成熟的表现,它又是孩子和他人沟通的方式之一。这个时期也是幼儿人际交往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方式形成的重要时期。
孩子“爱告状”背后的动机,你知道吗?
乐乐今年已经4岁半了,不论在家里还是幼儿园里,动不动就喜欢去告状,“老师,楠楠吃饭撒到地上了,乐乐吃得很干净” ,“妈妈,丽丽把玩具丢在地上,乐乐没有乱丢!”……
孩子告状,渴望受到大人的关注和夸奖,是幼儿的一种普遍心理,所以孩子会检举他人,追求自我表现,希望大人能够对自己肯定。
一般而言,“表现欲” 强的孩子更喜欢告这类状,以示自己比别人做得好。
针对这类告状,大人们首先要表扬孩子的行为,然后对孩子提示,如:“那下次提醒一下丽丽好吗?” 这也是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判断力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方法。
4岁半的小童出去玩,总是能留意到一些“不规范”行为,比如他会经常向妈妈告状,“妈妈,你看那个小哥哥随地扔垃圾”,“妈妈,他们过马路闯红灯了”,“为什么吸烟有害健康,爸爸还要吸烟?”……
在孩子3-6岁的时期,他们开始懂得了一些规则、规矩,他们会发现什么行为是对的,什么行为是不对的,当面对不正确的行为时,他们会成为小警察,正义地指出来。
碰到这种类型的“告状”, 应首先对孩子予以肯定,家长还可借此机会对孩子“因势利导”,鼓励孩子说出正确的行为,帮助孩子把“被告”当做镜子反思自己的不足;孩子告大人的状,父母要引以为戒,只有规范好自己的行为,才能成为孩子成长的榜样。
小羽和表姐在一起玩,小羽哭着跑过来跟妈妈告状,说表姐打她,吵着要回家,表示再也不愿意来表姐家了。
原来,事情起因是小羽想玩表姐的娃娃,没经过表姐的同意自己拿去玩,被表姐打了一下,娃娃也被抢回去了。
小羽因为采取了错误的方式来获得喜欢的玩具,所以导致矛盾出现,这时她向大人告状,其实是为了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明白了孩子告状的正向动机,大人要做的是满足孩子的正向动机——告诉孩子下次遇到类似的事情时应该怎么解决。
小羽妈妈可以借机让孩子明白“交换”的概念。比如告诉小羽:“如果你想玩表姐的玩具,你可以主动提出用自己喜欢的玩具与表姐交换着玩,表姐同意后你们就可以一起玩了。”
在倾听“告状”时要认真,不要打断或者斥责孩子,也不要偏听偏信,先要弄清事实真相。如果孩子一时说不清楚,大人们可用提问的方式引导孩子回想一下发生的事情,同时可以适当地安慰孩子。 在了解事实后,大人们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若是有理的“告状”,一定要及时给予肯定,让他们养成正确的是非判断力;若是其他类型告状,则通过耐心与孩子沟通,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为人处世的原则。 当孩子告状时,我们可以问问孩子:“你觉得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把问题抛给他,要让他知道,除了发泄情绪之外,还要学着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 大人们要积极引导孩子,鼓励他们交流和表达,让孩子体验到被重视的感觉,这样他们会更乐于交流,在交流中,经过合适的疏导,他们会养成适当的行为模式和良好的性格。
孩子 “告状” 不是什么大事,但家长不同的态度、不同的解决方法会导致不同的结果,所以在处理“告状”问题上父母需谨慎对待,给予积极正面的引导,培养孩子良好的性格和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