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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推荐活动开始了

发布时间: 2020-03-13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树和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特别是选树在一线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家庭,自治区妇联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28日,采取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自治区“最美家庭”100个,推选2020年自治区“五好家庭”50个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更加注重寻找过程。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自治区妇联的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最大限度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主动参与,在寻找“最美家庭”的过程中接受道德教育,激发崇德向善的内生动力,把爱家与爱国统一起来,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弘扬好家风,以每个家庭的良好家风带动支撑整个社会的良好风气。

自治区“最美家庭”推荐工作不设门槛,决定权在广大群众。群众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向各盟市妇联、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妇工委、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部、内蒙古军区政治工作局、自治区妇联各团体会员等19个单位进行推荐,由19个单位对接收到的推荐材料进行综合把关、研究公示并报自治区妇联最美(五好)家庭推选委员会,自治区妇联最美(五好)家庭推选委员会按照等额推选方式进行审核,自治区妇联党组研究产生。原则上,19个单位推荐的“自治区最美家庭”需获盟市级及以上荣誉(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家庭不受此限制)。具有疫情防控、家国情怀、民族团结、绿色环保、创业脱贫、移风易俗、教子有方、热心公益、清正廉洁等方面最美故事的家庭可以优先推荐。

“自治区五好家庭”推荐工作,由自治区最美(五好)家庭推选委员会依据《自治区五好家庭评选标准》,从19个推选单位上报的150个自治区“最美家庭”候选户中差额评选,自治区妇联党组研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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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治区“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推选结果,将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妇女网、北疆女声等各类媒体进行公示。5.15国际家庭日期间,自治区妇联将对100个自治区“最美家庭”、50个自治区“五好家庭”进行揭晓,并从50个自治区“五好家庭”中择优推荐全国“最美家庭”。


如果您自己或身边有这样的家庭,可在3月28日前,将家庭事迹材料及家庭生活照片、家庭视频材料电子版报至所在社区街道、农村牧区妇联,由辖区内的妇联组织综合评审、审查及公示后,确定推荐建议名单。也可以向19个推荐单位或自治区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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