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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挂兼职干部队伍又添新成员

发布时间: 2019-09-25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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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9日下午,在自治区妇联第十一届执委会第六次会议上,3位来自自治区司法、卫生、财政系统的女干部,顺利当选为自治区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常委和兼职、挂职副主席。随着这3位新任副主席的履新,自治区妇联5名兼职副主席和1名挂职副主席全部配齐。此次会议上,还新增了5名替补执委。


  群团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建设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妇联干部队伍,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党的群团工作改革的任务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自治区妇联在自治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党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联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妇联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领导机构改革创新;在设置5位专职主席、副主席实职的基础上,又增配了5位兼职副主席和1位挂职副主席;同时,自治区妇联本级67名妇联执委中新增了一批基层一线女能人、女带头人。通过各级妇联组织领导机构改革,一大批热爱妇女工作、具有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各行各业、各族各界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妇联组织里,构建起了以专职干部为骨干力量、兼职和挂职为重要补充的妇联工作队伍,使妇联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各级妇联共有兼职挂职主席、副主席2.6万人。其中,全区新增苏木乡镇以上妇联兼职挂职主席、副主席有 2700人;新增嘎查村(社区)妇联兼职挂职主席、副主席2.32万人;全区新增各级妇联执委13.5万人。

  改革以来的实践证明,广大挂职、兼职妇联干部,在引领、联系、服务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特别是随着大批城乡社区妇联执委成为基层妇联组织的有生力量,妇联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妇联工作队伍彻底改变了原来的“倒金字塔”状态,妇联工作也由原来的“妇联干部干”转变成为“与妇女群众一起干”,由原来的组织内 “单打独斗”转变为“团队作战”,为做好新时期党的妇女群众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干部队伍基础。
在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和壮大人员力量的同时,自治区妇联注重制度机制建设,确保组织壮大与成员发展可持续,确保组织成员作用有效发挥。如创新实施了轮值主席制度、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制度,规范建立了培养选拔、跟踪管理和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