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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启动2020年“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7-21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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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发挥妇联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精准有效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5月2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呼和浩特市妇联在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举办2020年“蒲公英”内蒙古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启动仪式。今年自治区妇联向全区12个盟市投入120万元专项经费购买实施了41个“蒲公英”项目。

    自治区妇联挂职副主席郭静丽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呼和浩特市妇联主席云玉美参加,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魏云玲主持启动仪式。自治区妇联、呼市妇联及社会组织项目负责人及志愿者40余人参加活动。启动仪式上,自治区妇联、呼市妇联分别与5家项目单位签订了项目协议。内蒙古芸公益协会、呼和浩特市沐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分别就“不让毒品进我家”禁毒宣传项目和“守护草原半边天”普法宣传创新服务项目作了表态发言.


郭静丽副主席在讲话中介绍了自治区妇联“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情况,对2020项目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妇联将围绕大局,把稳“方向盘”,做好项目“监督员”。今年两会,习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不断造福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中”。“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是自治区妇联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妇联改革和基层维权服务创新的探索和实践。各盟市妇联、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大局,加大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力度,最大限度把妇联工作延伸到社会各领域,关注和服务贫困弱势妇女儿童,把实事做好,把好事做实。二是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风险防控。盟市妇联要搭建“连心桥”,当好项目“参谋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妇联“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参与并帮助解决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商讨改进措施,形成本地特色维权品牌。深入群众,带着真情实感把项目做深、做细、做实,做到群众心坎上。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调整思路,线上线下相结合,保证“蒲公英”项目服务“不打烊”。三是开展亮牌服务,加强项目推广。项目单位要当好“操作员”,细耕“责任田”,不折不扣执行好项目。为受益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专业服务,把项目服务辐射到每个家庭、社区和群众,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让“蒲公英”项目家喻户晓。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做到“亮项目品牌、亮组织结构、亮工作职责、亮工作内容”,使“蒲公英”项目在创新中推进,在创新中提升,在创新中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增强“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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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芸公益”移动禁毒基地展览和呼和浩特市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党建教育阵地。